Google正以驚人的規模分享用戶數據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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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報告顯示,Google每天將我們的位置和瀏覽習慣數據向廣告商傳輸700億次,其他公司每年傳輸幾萬億次。

在I/O開發商年度展會上,Google除了展示Pixel手機、手錶和耳機之外,還展示了一款造型別致的翻譯眼鏡。佩戴者在看到某個人用其他語言說話時,鏡片上會實時出現「字幕」。但這款眼鏡還未進行商業推廣,它們也不太可能像廣告業務那樣為Google母公司Alphabet帶來那麼多收入。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季度,Alphabet總計680億美元的收入中,約540億美元來自廣告。

我們自己不知不覺間參與廣告的程度也是在以往任何時候都無法比擬的。

得益於個人數據市場的迅猛發展,每當你打開手機應用程式或瀏覽網頁時,一場爭奪你眼球的競標會就在幕後上演了。這個市場的規模一直難以估測,但現在,愛爾蘭公民自由委員會(ICCL)的最新報告公布了數字,該委員會多年來一直在美歐積極倡導對數碼數據的交易加以限制。彭博觀點看到的該報告稱,廣告平台每年傳輸美國和歐洲人位置數據和瀏覽習慣數據的次數約達178萬億次。報告顯示,Google每天傳輸這兩個地區同類數據的次數達700多億次。

即使機械每天都在不緊不慢地計算這類數字,人類也很難對此建立起概念——但如果我們個人數據的「廢氣」可以像污染那樣被看到,我們就會被幾乎無法穿透的霧霾所包圍,我們翻看手機的次數越多,霧霾就越厚重。我們亦可以用另外的方式進行量化:網上活動和位置資料。數據顯示,美國人每天有747次暴露在實時的「競標會」當中。愛爾蘭公民自由委員會稱,其未具名的消息來源有特殊渠道,可以從Google某廣告項目的一位經理那裡獲取資訊。(這個數字不包括Meta旗下Facebook或亞馬遜廣告網絡所傳輸的個人數據,意味著若將所有數據傳輸次數計算在內,真正的規模可能要大很多。)

這有什麼重要意義嗎?畢竟,應用程式大多是免費且有用的,對數據進行數碼式挖掘也不會產生明顯的負面後果。

但其實並非如此。根據《華爾街日報》最近的一篇報道,至少有一個大型廣告網絡承認將用戶數據傳送給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其他政府實體,用於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追蹤手機。同性戀約會應用程式Grindr的用戶的精確行蹤數據可以被移動廣告公司公開購買,直到兩年前Grindr停止與廣告網絡分享位置數據。但在去年,天主教新聞出版物《The Pillar》仍然能夠利用Grindr數據的「商業可用記錄」來追蹤一位牧師的位置,並觀察他在辦公室、家和各種同性戀酒吧之間的行蹤,隨後又發表了一篇關於他「多次性行為不檢點」的報道。目前還不清楚《The Pillar》是如何獲知這些資訊的,但Grindr當時表示,某廣告合作夥伴可能是其消息源。

鑑於美國未來將廣泛禁止墮胎的前景,現在的影響更大了。如果州檢察官開始使用手機數據來找出支持墮胎的人,甚至是在網上訂購墮胎藥的婦女,那該怎麼辦?

由於對這種實時競標的監管不完善,存在混亂,敏感數據有可能被人獲取。這是一種大受歡迎的數碼式廣告投放方法,也是Google和Facebook等公司的生命線。其運作原理是,每當智能手機用戶打開一個顯示廣告的應用程序或網站時,他們的設備就會把用戶的有關數據分享出去,幫助廣告商向他們展示定向廣告。對可用廣告位出價最高的廣告商獲勝。

每次競標時,這些數據可能會流向幾十甚至幾百間公司。Google表示,它向世界各地大約4700間公司傳輸美國用戶的數據。每次「廣播」——業內的叫法——通常會分享某個人的位置數據(包括Google自己對廣告商宣傳所稱的「超本地化」定向數據)、個人特徵和瀏覽習慣數據,以幫助廣告公司建立用戶檔案。根據為廣告行業制定標準的廣告網絡聯盟發布的公開文件,廣告行業還有一個繁瑣的分類法,對網絡用戶進行分類,使用了包括「焦慮症」、「法律問題」在內的敏感標籤,甚至還有「亂倫」和「支持虐待」等。

網上廣告業務的規模達數十億美元,其復雜性和模糊性讓我們很難準確瞭解Google在分享我們哪些的數據。愛爾蘭公民自由委員會負責監督最新數據整合的高級研究員瑞安(Jonny Ryan)表示,Google對個人數據的廣播通常少於其他小型廣告網絡。但他補充,Google佔了廣播數據量的最大份額。

每天數據廣播的規模龐大,這其實一點都不好玩。它彰顯了這樣的現實:廣告商能在我們身上收集資訊,我們被設備所包圍,表面上是為了讓我們生活得更美好,但這些資訊隨後卻被出售給出價最高者。智能音箱、健身手環和擴增實境(AR)眼鏡只是普及計算(ambient computing,指能以任何裝置隨時隨地執行的計算。)成為趨勢的幾個少數例子。它們收集的數據能以我們不知的方式被利用。上週,媒體機構Vice報道,三藩市警局要求通用汽車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Cruise提供錄影,幫助查找調查線索。該警局否認想將這些錄影資料用於持續監控。

即便如此,數據廣播越多,被濫用的可能性就越大。雖然普及計算的目標和廣告一樣沒有惡意,但也有變成普及監控的風險。──Parmy Olson;譯 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