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Google的總法律顧問普拉多(Halimah DeLaine Prado)得知,美國最高法院對岡薩雷斯訴Google公司案做出的裁決時,她正在波士頓郊區與朋友共度難得的私人時光。這單案件花費了她近一年的時間。普拉多不介意在旅途中急急忙忙地做出回應,因為9比0的裁決是她夢寐以求的結果。「如果是在休息日獲得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性裁決,我很樂意奉獻我的假期,」她說。
這單案件實際上包含兩個單獨的訴訟,涉及一些社交媒體公司因播放和推薦恐怖分子招募影片而被指控違反聯邦法律。它被廣泛視為對社交媒體時代基本規則——1996年《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重要考驗。該法律保護線上服務免於其使用者發佈內容有關的訴訟。一直以來,Alphabet旗下的Google等公司一直認為沒有這條法律,現代互聯網便不會存在。
近年來,大型科技公司的批評者把炮火集中在第230條上,稱它讓各種平台不受限制地在內容審核等方面作出破壞性決定。由於國會陷入癱瘓,法院似乎最有可能對該法律作出重大修改,而最高法院同意審理這些恐怖主義案件則被解讀為「不祥之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