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0月21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證實,基於美國政府此前對他發起的一系列調查與起訴,美國司法部「欠」他一大筆錢。
據報導,特朗普已啟動行政申訴程式,稱其權利在多項聯邦調查中受到侵害,並據此尋求高達2.3億美元的巨額賠償。他在發言中強調,最終批準這筆賠償的人將是他本人。特朗普直言「這個決定最終得經過我這張辦公桌,這種要決定是否給自己賠錢的情況挺奇怪的。」特朗普聲稱若能獲得賠償,將「用這筆錢做些好事」,例如捐贈給慈善機構或用於白宮修繕。
這一情況在美國政治與司法史上尚無先例。但這也並非是特朗普第一次因為收到聯邦政府的調查而索償。
特朗普索償的依據是美國的《聯邦侵權索償法》(FTCA)。1946年美國國會制定了一部關於聯邦政府侵害公民權益公民請求賠償的法律,該法規定了侵權賠償的程式,包括權利請求的行政裁定程式、機構給國會的報告、作為前提條件的聯邦機關的處理、論據、合眾國的責任,作為阻止申請的裁決、和解、律師酬金、處罰、救濟的排它性及不適用本法的14項例外情況,確立了美國的國家賠償制度。依據《聯邦侵權索償法》(FTCA),個人就聯邦僱員「疏忽或錯誤」所造成的損害向政府尋求賠償。特朗普依據這一規定通過行政索償程式正式提交了投訴,此類程式通常是訴訟的前置步驟。
自2016年當選美國總統以來,特朗普始終處於多起聯邦調查中。2017年,其競選團隊被指控與俄羅斯聯繫及妨礙司法,該調查於2019年結束。檢察官最終未發現證據,但提出了十項妨礙司法的潛在指控,只是未對特朗普提起正式訴訟。2022年,他又因非法保存和隱藏國家機密文件被起訴,但該案在2025年基於總統豁免權等理由被駁回,未定罪。
據報導,特朗普的第一份索償於2023年底提交,要求就多項所謂的權利侵犯獲得賠償,其中包括聯邦調查局(FBI)和特別檢察官對選舉相關調查。
第二份則於2024年夏天提出,指控聯邦調查局在2022年搜查其位於佛羅里達州的海湖莊園時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並指稱司法部在他離任後對其「處理機密文件不當」的起訴屬於惡意起訴。索償文件中寫道:「這一惡意起訴迫使特朗普總統花費數千萬美元來為案件和其聲譽辯護。」
從美國的法律程式上看,行政索償並不等同於訴訟。當事人需先向美國司法部提交一份名為「標準表格95號」的申請,以期在不進入聯邦法院的情況下達成和解。
若美司法部正式拒絕該申請或未作回應,當事人才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每年都有數千起此類索償被提交,然而,在特朗普的案例中,這一結果幾乎不可能出現,因為他實質上是在與自己領導下的行政部門進行談判。
根據美司法部手冊,針對司法部且金額超過400萬美元的索償和解,「必須由副司法部長或助理司法部長批准」。
美國現任副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恰好曾是特朗普的首席刑事辯護律師,並在2025年2月的確認聽證會上表示,他與總統之間的律師-客戶關係「仍在持續」。
與此同時,美司法部民事司司長小伍德沃德(Stanley Woodward Jr.)曾代表特朗普的共同被告諾塔(Walt Nauta)參與機密檔案的辯護,還為包括FBI局長派特爾(Kash Patel)在內的多名特朗普盟友提供法律支援。
位於美國紐約的佩斯大學(Pace University)倫理學教授格什曼(Bennett L. Gershman)評論稱:「讓司法部的人來決定他的索償是否成立,而這些人是為他服務的,要他們決定他贏還是輸,這簡直匪夷所思,幾乎讓人難以置信。」編輯/宋祉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