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監會2月17日發布的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規則,證監會將支持滿足合規要求的VIE架構企業境外上市。
根據公告,對於已獲境外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證券交易所同意,但未完成間接境外發行上市的境內企業,給予6個月過渡期。在6個月內完成境外發行上市的,視為存量企業。如上述境內企業在6個月內需重新向境外監管機構履行發行上市程序(如香港市場需重新聆訊等)或者6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的,應按要求備案。對於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上市融資、危害國家安全、存在重大權屬糾紛、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等四類情形,明確不得赴境外上市。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企業只要依法合規,不管去哪個市場發行上市都不會受到影響,證監會和有關主管部門都會尊重企業的自主選擇,並給予支持」。
此舉可能有助於加深中國企業和投資者與全球市場的聯繫。由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斷收緊監管,中國企業在紐約上市一直困難重重。風投交易創下逾二十年來最大降幅。
在放鬆內地上市監管方面,證監會宣布取消發審委和併購重組委,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滬深交易所將於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主板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並按在證監會的審核和受理順序接續審核;自2023年3月4日始接收主板新申報企業申請。
預計該規定可能會再推動一波新股上市潮。撰文:Lulu Yilun Chen, Dong Lyu, Jun Luo and Dingmin Zhang